2025年1月22日,湖南省統計局公布2024年度湖南省全省居民收入及支出情況,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43元。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8號)的規定,湖南地區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遺屬待遇均按照新標準 51243元/年進行計算,折算為4270.25元/月。小編整理了湖南省2025年企業職工遺屬待遇標準參考數據,歡迎收藏、轉發、分享。
遺屬待遇是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一次性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合稱遺屬待遇,即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按照湖南省統計局發布2024年度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43元,2025年度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一次性領取遺屬待遇最低標準為21351.25元、最高可以領取111026.5元。
一、喪葬補助金。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喪葬補助金的標準,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故湖南省喪葬補助金=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按照2024年湖南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43元計算,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70.25元,那么喪葬補助金為8540.5元。二、撫恤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撫恤金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計算。區分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依據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其中在職人員發放月數不低于3個月,即2024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270.25元×3個月=12810.75元,最高不超過24個月,即2024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270.25元×24個月=102486元;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發放月數不低于9個月,即2024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270.25元×9個月=38432.25元,最高不超過24個月和在職人員一致,即2024年度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4270.25元×24個月=102486元。(一)、在職人員死亡。在職人員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確定發放月數。1、繳費年限<5年,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3。2、5年≤繳費年限<10年,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6。3、10年≤繳費年限≤15年,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9。4、繳費年限>15年,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5、繳費年限>30年,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4。(二)、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死亡。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其中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時間計算到月。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累計繳費年限不足5年的,其遺屬待遇標準不得超過其個人繳費之和(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記入個人賬戶部分計算)。
湘人社發[2021]40號:2020年本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475元。湘人社發[2022]11號:2021年本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739元。湘人社發[2023]9號:2022年本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942元。湘人社發[2024]14號:2023年本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104元。最新數據:2024年本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70.25 元(51243元÷12個月),最終以人社、統計部門公布數據為準。